“西北百货第一企业”被指欺诈 2000业主面临“财物两空”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西北百货第一企业”被指欺诈 2000业主面临“财物两空”

投入全部身家购买“中国西北地区百货零售第一企业”旗下的商铺,不料房产证没着落、返租款打折扣,就连整个商场都可能成为别人的资产。最近一段时间,内蒙古自治区2000余名商户因为这场依据品牌效应而来的投资头疼不已。

痛哭的人

“我才52岁,却要靠拎个兜子捡瓶子生活,这种状态我真的是难以启齿……”电话那头,张梅(化名)失声痛哭。

2013年张梅用自己买断工龄、父母卖掉住房的钱在呼和浩特市的维多利摩尔城c座买了一处商铺,共花费53万元。按照与购房合同同期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书》约定,此后10年,张梅每个季度都能拿到1万余元的返租金。

有了这笔钱,张梅可以勉强安排年迈且体弱多病的父母治病、生活。但在今年7月份,一纸“告知函”将这个脆弱的平衡打破。

这份加盖内蒙古新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汇公司)公章的书面材料声称,由于修路影响客流,从2016年7月起至2019年6月,对摩尔城c座业主的返租租金按50%给付。

这时张梅才知道,此前与她签约并一直支付返租款的维多利摩尔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摩尔城商管公司)早已变成了新汇公司。

十年一城

在内蒙古,说起内蒙古维多利集团几乎无人不知,自2003年成立以来,该集团以百货零售、商业地产、超市连锁三大产业为支柱迅速发展成为当地首屈一指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其官网资料显示,该集团旗下拥有24家子公司,年纳税额超过3亿元,其第三个五年战略规划明确到2017年年底,将创建中国西北地区百货零售第一企业。

如此光环下,2012年,维多利摩尔城c座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开始公开发售,“十年维多利,一座摩尔城”的广告语也开始风靡内蒙古。

“就是相信这个品牌,相信邹招斌(维多利集团董事长),所以才会拿身家性命来投资呀!”业主郭伟(化名)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因为妻子多年前生病失去劳动能力,孩子正在上初中,他便用老家房屋的拆迁款买了摩尔城c座9平米商铺。

基于对一个品牌的信任,2000多个“郭伟”或是卖房、或是卖地、或是想尽一切办法筹款成为摩尔城c座的业主,可当他们拿到交款收据时才发现,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并不是维多利集团,而是内蒙古时代中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时代中天)。好在同一时间与他们签署《委托经营协议》的是维多利商管公司,于是他们也便放心了。

可是他们想不到,巨大的变故已经来临。

“金蝉脱壳”

在摩尔城c座部分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记者看到,该楼盘从2012年开始售楼,承诺在楼盘投入运营540日内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四年过去产权证仍无影踪。

公开售房的同时,时代中天于2013年12月将34500平方米的商业及住宅抵押给银行贷款3亿多元。贷款到期后,因时代中天无力还款,银行将全部债权转移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简称东方公司)。目前东方公司已经申请法院查封了时代中天项目全部建设面积的房产。

另一方面,摩尔城商管公司的股东也由邹招斌更换为李鼎文和王然中,2015年,该公司的注册资金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随后公司名称又变更为新汇公司。

“他们玩了一招‘金蝉脱壳’,可怜了我们这些老百姓,什么都不知道就被骗了。”面临房产和租金全部不保的业主白先生如是说。

唯一的路

发现情况不妙后,有的业主选择前往新汇公司讨说法,也有业主选择到法院起诉。

在新汇公司,自称是企业法人的王力告诉记者,抵押给东方公司的资产仅仅是摩尔城c座的一部分,不影响业主拿房本,但他并未拿出相关文件支持这一说法。而当业主质疑开发商和商管公司是在“做局”时,王力回应“掉没掉坑里谁都不知道,路是黑的。”

有业主将时代中天起诉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上明确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因所涉及房屋已经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诉求“在客观上暂时无法实现”。

对此,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王佳琦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摩尔城c座的业主们只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尚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