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年终盘点】去库存:释放需求是"先手棋"
原标题:【内蒙古年终盘点】去库存:释放需求是"先手棋"
——“五大任务”之内蒙古年终盘点篇(二)
数据显示和专家研判都表明:在极具实效的利好政策推动下,2016年,中国去库存进展明显。
与国家去库存发展大势一致,内蒙古抢抓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在去库存道路上也迎来了冬日里的暖阳。
自治区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全区商品房屋销售面积2138.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1769.9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2%和7.27%。
自治区住建厅网签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区累计可售住房面积下降12.6%。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今年以来,我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多措并举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从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加大对农牧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优化增量;从积极培育开拓商品房屋租赁市场、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等方面释放存量;从完善物业管理、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预期,实现了房地产业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张永军指出。
回眸2015年底,内蒙古去库存可谓“压力山大”。自治区住建厅的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底,全区商品房屋库存面积约1.34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库存面积8213万平方米,约76.8万套。这组沉甸甸的数据,让内蒙古把去库存的发条拧紧再拧紧。
——首先发力棚改货币化安置,把存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去库存并惠民生。实践证明,这条行之有效的举措已战果初显:截至10月底,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17.2万套,安置比例达到74.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货币化安置用房分别达到16295套、 19039套、14542套,占安置用房的98.2%、97.3%、94.5%。
——完善配套政策。今年3月1日,经自治区人大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面实施,其中规定:旧城区改建征收住宅原址回迁的,征收居民平房后安置楼房为多层的安置比例不得低于1:1.2,安置为高层的不得低于1:1.3,通过对居民权益的保障,为全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和去库存工作装上了“助推器”。
作为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典型地区,鄂尔多斯市通过房屋兑换凭证、土地兑换凭证、产权共有和租售并举等方式,有效打通供需通道,盘活存量资产,帮助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圆了住房梦。目前,鄂尔多斯市已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试点,形成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工作方案》,正在加紧实施中。
呼和浩特作为自治区首府,城镇化发展步伐走在了全区前列。日前,自治区党委已通过在呼和浩特建设国家级新区的《总体方案》,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平台、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智慧区规划出炉,这为当地消化房地产库存提供了巨大潜力。
“‘去库存’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城市化过程中结构失衡的问题,推进新型城镇化,释放进城农牧民工的购房需求,是去库存的重中之重。”自治区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一语中的。
民之所需,施政所为。今年,我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农牧民工进城购房提供组合福利。特别是今年5月18日,自治区住建厅与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农牧民进城购房工作的通知》(内建房〔2016〕175号),明确在全区开展农牧民“安居贷”工程,对农牧民进城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空前。截至12月11日,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共投放“安居贷”4.33亿元,2260户农牧民加入城市购房行列。
“目前,‘安居贷’以每月6000万元左右的发放速度在递增,更多的农牧民工有望通过此渠道在城市成为有房一族。”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自治区政府去库存的决心很大。明显表现在土地供应量减少了,加快解决了过去的遗留问题,辅助市场去库存。截至目前,住宅价格稳中有落。”内蒙古房地产行业服务协会会长高雄启说。
据自治区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1-11月,包头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5个盟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负增长。
此外,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区还制定了2016年度盟市领导班子(去库存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将商品住宅库存量下降、非住宅商品房屋库存量下降、落实政策情况等内容列入考核指标。
迎着去库存曙光乍现的大好来势,人们期待着房地产业再度春暖花开的那一刻早日到来!(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