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畜产品质量出问题将联合惩戒生产主体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农畜产品质量出问题将联合惩戒生产主体

记者11月10日从自治区农牧业厅了解到,为加快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全力捍卫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该厅出台了《加快推进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与政策扶持衔接联动的实施意见》,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意见》明确,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内控措施严格、积极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责任的生产经营主体,可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给予适当优先倾斜;内控措施差,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扶持;鼓励和督促享受政策扶持的生产经营主体尽快纳入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

《意见》强调,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生产主体将受到严厉惩戒。生产经营主体在享受扶持政策期间,如发现有不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取消其当年政策扶持享受资格。情节严重的,实行黑名单管理,3年内不给予各类项目扶持,并通报相关信用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记者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