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金融,内蒙古在行动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发展绿色金融,内蒙古在行动

近两年,我区着力发展绿色金融,从政府到各金融机构,都把绿色发展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绿色金融不断创新发展。

今年3月份,我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我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截至今年6月末,全区绿色金融相关领域贷款余额1538亿元。那么,金融机构是以哪些实际行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呢?

——国开行内蒙古分行支持了阿拉善右旗风电二期49.5MW工程项目、包头红泥井风光同场40MWp光伏项目等绿色金融相关项目,贷款余额约373亿元;

——建行内蒙古分行制定了《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面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分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目前绿色信贷余额258.61亿元;

——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争取总行资源为国水集团化德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包钢钢联技改项目提供总额4350万元的低成本AFD(法国开发署)贷款,目前绿色信贷余额35.66亿元;

——兴业银行紧紧围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支持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南路生态景观大道建设及镜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项目,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达155亿元;

——大地保险为承保的森林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9.19亿元,支付赔款370万元;人保财险为承保的各类农作物、牲畜提供风险保障665.91亿元,支付赔款39.52亿元。

与此同时,我区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目前,我区已设立40亿元的环保基金,乌海银行发行了规模为5亿元的西部地区第一支绿色金融债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2.5亿元绿色公司债券,成为开展绿色金融的优秀案例和实践先行者。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无疑,这为我区下一步发展绿色金融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干劲。(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