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内蒙古“四上”单位工资增速8.6% 创三年新高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上半年内蒙古“四上”单位工资增速8.6% 创三年新高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白静)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内蒙古“四上”(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单位整体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不断增加,工资增速稳步提升。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二季度末,全区“四上”单位从业人员累计平均工资为25005元,同比增加1976元,增长8.6%,增速为近三年来最高。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业和采矿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均达到两位数,分别为38.3%、14.2%、11.5%和10.6%。

值得注意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增速仍高于私营单位,且二者差距进一步拉大。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累计平均工资为26989元,同比增加2306元,增速为9.3%,私营单位累计平均工资为18948元,同比增加692元,增速为3.8%,二者之比为1.42:1,比上年的1.35:1有所扩大。

分地区看,12个盟市中近半数的平均工资增速超过了全区平均水平,其中巴彦淖尔市平均工资增速最高,达到16.4%,其后分别为鄂尔多斯市10.8%、通辽市10.0%、锡林郭勒盟9.1%和呼和浩特市8.7%。平均工资增速未达到5%的盟市仅有乌海市和阿拉善盟,与上年同期半数盟市的增速低于5%的情况相比,本期各地区从业人员的工资涨幅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