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河长制 实现河长治
原标题:推行河长制 实现河长治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017年5月24日,我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截至目前,全区已经建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四级河长体系,6344名河长全部到位。“河长制”这个“紧箍咒”真正发挥出了制度的生命力。机构到位,河长就位,无论大江大湖还是支流小河,越来越多的河流有了健康守护责任人。
小河长要管大生态。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身边的河流都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污染的河湖清澈起来,断流的河水欢奔起来。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图景正在变为现实,全区各地河湖逐步呈现出焕然一新的靓丽容颜。
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局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河长制的推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深入推进河长管水治水,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才能保护好河湖健康生命,让美丽内蒙古渐行渐近。(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