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起,全区12盟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
原标题:2月27日起,全区12盟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安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月27日至3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检查范围为12个盟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网、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
自治区安委会要求,自治区经信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煤炭工业局、交通管理局、消防总队以及内蒙古煤监局等成员单位要迅速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和配合自治区各专项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制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把本行业领域督导工作抓实抓细。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的监督检查,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各专项督导检查组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记者张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