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指导意见”下发 我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迎来重要契机
原标题:“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指导意见”下发 我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迎来重要契机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18〕5号,下称《意见》)。
《意见》的基本原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各部门特点确定部门项目发展规划,划分重点扶持区域和范围,突出安排公益性、基础性和引导性项目。
合作共建,协同发展。部门项目原则上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国有农场),实现融合共享和协同发展,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科学研究、技术支持、引领示范等全方位服务。
整章建制,强化监管。按照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实施部门项目,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多角度、全方位、全过程对项目进行严格管控。
奖优罚劣,注重实效。对项目管理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和建设任务完成好的部门或地区给予奖励;对项目管理不规范,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的部门或地区给予处罚。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为导向,不断优化部门项目投入产出成效。
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曹永萍说:“《意见》的出台,对于我区推动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经济界专家认为,这种“意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我区是农业资源大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发展规划,有利于内蒙古将工业原料的阵地更广泛地延伸到田间地头,特别是在我区已初步形成“企业+基地+农牧业”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基础上,内蒙古可以在沿河沿线等重点高效农业示范区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原料基地,在更高层次推动农业和工业融合发展。
——我区是农畜产品输出大区,仅巴彦淖尔市、通辽市等农业发展重点区域,每年有上千种农畜产品输出到周边省区和蒙古、俄罗斯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随着由乌兰察布、包头、二连浩特、满洲里等地直抵中亚、欧美等陆海空物流运输班列的开通,随着全区线上线下物流综合运输态势的凸显,“突出安排公益性、基础性和引导性项目”,“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科学研究、技术支持、引领示范等全方位服务”,有利于我区在“优化部门项目投入产出成效”中发挥优势,以农业综合开发反向推动农畜产品特别是优势农产品种植业发展,进而推动优势农产品物流运输业发展壮大,促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了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和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通过财政惠农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及物流园区升级改造已在巴彦淖尔市等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加工潜力巨大的地区展开,且收到了较好成效。为此,业内人士提出,《意见》的出台,使我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迎来一个新的重要契机。(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