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七项举措扶贫35万贫困劳动力
原标题:内蒙古七项举措扶贫35万贫困劳动力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16日消息称,内蒙古将采取七项重大举措实施就业创业扶贫行动,从今年起,分4年完成35万左右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任务。确保到2019年,实现对贫困家庭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一对一”精细化服务;每个贫困家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为贫困家庭有意愿参训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力争掌握一项就业技能的目标。
举措一:普查登记建档贫困户
内蒙古人社部门明确,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就业创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于全区就业创业扶贫行动的扶持对象。将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举措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内蒙古人社部门要求,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举措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内蒙古人社部门将根据扶贫对象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和岗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能力。根据培训职业(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等内容,给予培训费补贴。
举措四: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依托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挖掘、升级民族传统和特色产品。并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
举措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内蒙古人社部门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予以贴息。
举措六:实施精准培训
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对30岁以下的贫困劳动者,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对30岁至50岁的贫困劳动者,主要以产业带动就业和异地搬迁就业两种渠道为主,针对扶贫对象的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积极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针对性岗前培训,帮扶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
举措七: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内蒙古人社部门将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生产一线流动的政策,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通过各种方式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同时贫困旗县事业单位招录人才时,可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给予贫困地区充分的选人用人自主权。(记者张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