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原标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厅厅长王月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自治区审计机关依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自治区本级及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部分盟市财政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重点国有企业、全区水利专项资金、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九个方面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审计报告全面翔实具体,在报告查出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的同时,还就加强预算和财政收支管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门反映。审计工作在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自治区政府应当就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将本部门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自治区审计厅要切实履行好查出问题督促整改的主体责任,督促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二.继续深化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加强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开展本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好财政预决算审计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