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方案深入推动“互联网+流通”计划
原标题:内蒙古出台方案深入推动“互联网+流通”计划
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实体商业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激发经济发展新动力,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目前,“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方式,成为推动流通革命的重要途径。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创新发展,实现降本增效;有利于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是流通领域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区流通行业已发展成为市场化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发展速度较快的基础性产业,对拉动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07.7亿元,同比增长12.5%。2015年全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额达到1481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50亿元。全区现有5000平米及以上大型商业网点708个,比“十一五”末增加了70%。商务领域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成“农家店”暨便民连锁超市1.6万个,配送中心146个,乡镇商贸中心27个。这些数据证明流通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正在逐渐增强,显示出较强的发展潜力。
需要注意的是,我区流通产业在发展进步的同时,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各项环节都存在着效率低、成本高、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而此时自治区出台的《实施方案》将为我区流通业进一步发展扫清路障,为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供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具体行动内容主要有7项。一是实施流通转型升级行动;二是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三是实施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四是实施流通促进消费行动;五是实施绿色流通和消费行动;六是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行动;七是实施电子商务进社区行动。
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是国家政策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的具体化措施,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保障措施主要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落实“互联网+流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等优惠,落实工商企业用电同网同价、蒙西地区冷链物流冷库行业优惠电价政策,争取国家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保障社区菜市场、家政、再生资源回收等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二是鼓励盟市设立“互联网+流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入互联网+流通。三是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提升各类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大人才培训,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园(基地)创建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培养复合型人才。四是建立健全流通制度标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流通基本制度,研究建立本地流通业发展规章制度,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加强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发展。五是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交易行为和平台企业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见习记者 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