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法院:熟练运用执行措施 推动案件顺利执结
近日,申请人赵某气呼呼地找到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徐法官,两眼怒视并厉声质问道:“我的案子你们法院还管不管?我的钱什么时候才能执行回来?”面对赵某一连串质问,徐法官没有丝毫生气,反而耐心地说:“我们理解你的心情,你的案子我们了解过并通过‘五查’,查询了被执行的房产、车辆、存款、土地等信息,暂时没有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现正在想其他办法解决。”
鉴于该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已服刑,刑满释放后也没有找到正经工作,且其父亲对李某服刑的事情耿耿于怀,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很大抵触情绪,因此难以强制执行。为此,执行法官决定多做疏导工作,力争能感化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执行法官多次赶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给被执行人父亲讲法律、讲政策,告诉其父亲李某还年轻,如果案子不解决,不利于以后在社会上更好立足。经过多番努力,李某的父亲同意和赵某协商赔偿事宜。11月30日,徐法官赶往双方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棋盘井镇,召集双方面谈协商。起初,双方存有对立情绪,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执行法官见此状况,决定采取单独调解与双方调解相结合、当面调解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耐心劝导与适当批评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拉近双方距离,达到心贴心的交流。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耐心化解,细心疏导,双方终于互相让步,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即履行。(执行实施第十三团队 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