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法院2018年首次集中执行行动告捷
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启动为期10天的“暖冬”集中执行专项行动;1月22日,市中院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冬季拘捕”执行专项行动,为鄂托克旗法院2018年的执行工作开好了局、起好了步。
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鄂托克旗法院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鏖战,2018年集中执行行动首战告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集中行动,共出动干警460人次,动用警车183辆次,结案228件,执结标的7418.4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2人,拘留117人,发布限高令21人,罚款15人,罚款数额14800元,布控12人,评估房屋5套、车辆两辆,拍卖房屋24套、车辆4辆。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鄂托克旗法院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基本实现良性循环。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改革执行体制,将原有的执行组整合为两个执行指挥管理中心+两个速执团队+11个执行实施团队,所有的执行团队团队长均由员额法官担任。二是成立督查团队,对执行工作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力促执行案件质量提高。三是坚持常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采取统一指挥、总体作战的办法,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四是建立倒排结案、惩戒约谈长效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推进会,实时调整倒排结案任务,未完成任务的要进行诫勉谈话。五是将执行启动、现场管理、财产查控、执行实施、结案审查等权能,交由不同中心、团队行使,实现相互监督、分权制衡。(政务团队 高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