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法院实行每月三通报一小结制度
今年以来,为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构建现代化法院管理体系,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建立了从队伍建设到后勤保障的每月“三通报一小结”制度,切实提高了案件质效,加强了法院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三通报:一是考勤通报,政工团队每月对全院干警的考勤、在岗、学习以及参会情况等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二是案件评查通报,评查督查司辅指导团队于每月20日前,对各业务团队和基层法庭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送检案件进行全面评查,通报上诉案件数及案件的发回重审、改判情况,对送检案件数、是否及时送检、评查合格率及案件的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法定审限内审结率及案件质量进行通报,并及时指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团队限期整改;三是纪检监察通报,监察团队每月对干警廉洁自律、文明司法等情况进行通报,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小结: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当月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点评,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明确下月工作思路,切实做到了月初有计划,月末有小结。开展每月“三通报一小结”制度以来,鄂托克旗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四个不断”,即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观念不断更新、司法制度不断完备。真正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原则落到了实处。(蒙语审判团队 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