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法院四举措推进创建学习型法院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细化举措,确保把建设学习型法院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树立共同愿景,营造学习氛围。继司法改革深化推进之后,鄂托克旗法院将2018年定为“司法改革提升年”,为全体干警树立了共同的事业愿景,以各项目标任务引领干警不断学习和超越自我,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多样教育,丰富学习内容。鄂托克旗法院深化思想政治学习,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廉洁教育。深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能力学习,通过专业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干警的学习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是创建有效载体,提升学习能力。鄂托克旗法院以学习型法院创建为载体,加大对干警培训的投入,有针对性提高干警分析研判、群众工作、化解纠纷、信息化应用等能力,着力提升法官驾驭庭审、制作文书、辨法析理的能力,全面增强干警的司法调研能力,在全院营造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的浓厚氛围。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激发学习动力。鄂托克旗法院进一步完善集中学习、信息化考核、学习考勤登记等制度,将干警的学习培训与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有效激发干警自觉学习的动力,全面提升法院工作软实力。(棋盘井办公区政事务团队 郑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