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旗法院依法拘留隐瞒财产者

民主与法制网 2018-07-24 09:22:16

被执行人曹某因未按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申请执行。

立案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对曹某进行了传唤,曹某表示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在财产申报表上签字确认。承办法官向曹某告知了相关法律规定,督促曹某积极履行给付义务。不料曹某态度蛮横,言辞激烈,并表示自己刚买了一辆车,但决不会给申请人折抵。整个过程被司法记录仪拍摄记录。

根据曹某提供的这一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进行核实。在与曹某的邻居了解情况后,得知其确实买了一辆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于是查封该车的同时对曹某作出了拘留决定。在看守所里,曹某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该车抵顶给申请人,该案件顺利结案。(执行实施第十一团队 杜咏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