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旗法院快速执行解民忧
近日,申请人林某的代理律师紧紧握住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说:“你们高效快捷的办案作风,令人佩服啊!”
林某为四川人,2015年来到棋盘井某煤矿做工人。他在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造成经济损失7万余元。但在获得两万元救治费用后,其余费用再无人承担。林某遂将煤矿诉至鄂托克旗法院,法院判决该煤矿赔偿林某各项费用共计53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充分了解案情,通过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账户有资金,在采取冻结措施时,反馈结果是已被其他法院先行冻结。执行干警继续开展“点对点”专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农商银行有存款,但因系统问题无法实施网上冻结与扣划。“老百姓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兵贵神速则是案件能否执行的关键。”执行人员迅速制作了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冻结裁定书、扣划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扣划了该案款项,使得该案件快速执行完毕。(执行实施第四团队 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