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决定从现阶段起至2019年6月底在全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旨在推动全区各级人防系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纠正、严厉惩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推动人防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根据方案,重点治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敷衍应付,不认真整改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处置不到位,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人防领域在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异地建设费收缴、设备采购、招投标、质量监督、验收备案、行政处罚,以及人防企业资质审批、市场准入、人防资金资产管理(如人防工程出租)等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人防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定位及行业特点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梳理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第三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人防部门深入分析本系统存在的漏洞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纪委监委将充分利用巡视巡察、“两个责任”督导、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多种方式主动查找问题、主动履行职能,同时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自治区纪委监委同时公布举报受理方式。
来信请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10015
来访请到: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电话举报:(0471)12388(自治区-1 呼和浩特市-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都设有举报受理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