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旗法院:做好派驻工作 保障队伍廉洁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进驻开展工作以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配齐配强人员,增强监督力量。为切实做好派驻机构工作,保障人员到位,派驻纪检组配齐了专职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好信息工作、日常监督检查、转(交)办,以及自办案件的办理等工作。派驻纪检组组长重点抓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案件监督讨论、党风廉政形势研判等重要会议,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理顺管理关系,保障监督执纪独立性。为进一步把派驻工作的优势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派驻纪检组主动厘清理顺关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避免出现“大包大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混淆不清的问题。利用清明节、国庆节等节假日节点,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及时对人民法院下发检查建议书,真正发挥了“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的作用。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提升工作积极性。旗纪委监委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部署的同时,积极采取各项激励措施,对派驻人员在生活上关爱、工作上关注,强化派驻人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积极为派驻纪检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加强人员交流等方面搭建平台。在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最大限度体现公正公平,不断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监察团队 崔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