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主要领导包案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02-06 10:42:5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办理扶贫领域交办问题线索化解民生难题工作办法》,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挂牌督办,并实行主要领导包案制度,责任到人、限期办结。

据了解,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交办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跟踪调查。对于台账中的问题线索,实行“对账销号”,将办理情况全部纳入苏木乡镇“三务”公开内容。

自治区纪委监委确定办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五到位”原则,即存在腐败问题查处到位,反映作风问题的纠正到位,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诬告误告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误告的扶贫干部澄清正名,激励扶贫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对于已经结办的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监督室将进行复查复审;同时要求盟市纪委监委对各旗县查办的案件办理质量、办理情况进行复检复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王冬梅 石毅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