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尔古纳法院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根据该院工作安排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值班登记,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工作。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共计80余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办理执行案件76件,办理保全案件9件,结案15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努力做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与执行工作两不误。
近日,一名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法院执行干警的电话指引下,在本人名下银行卡内存入现金,由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扣划的方式,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为1.2万元。案件于春节前立案执行,节后一上班,案件承办人便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疫情防控发生,其所在地区银行未正常营业,且被执行人文化程度较低,不知如何通过ATM机向法院账户转账。为此,承办人通过电话指导被执行人将执行款存在其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中,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扣划的方式,将被执行人存入的执行款扣划至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白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