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歌古天乐命名昆虫,是一种尝试
原标题:以胡歌古天乐命名昆虫,是一种尝试
最近,一篇题为“中国四川省叉襀属(襀翅目:叉襀科)一新种”的学术论文引起业内外关注。这篇昆虫新种的论文发表在《世界生态学》期刊上。文章介绍,这个昆虫新种采集于四川甘孜州海螺沟冰川森林公园,作者把这种昆虫命名为“胡古叉襀”,原因是,“该物种是为致敬著名演员胡歌先生、古天乐先生而命名,藉以感谢他们对中国西部山区环境保护与基础教育事业的贡献。”
以人名命名昆虫并非一种创新,只是这次使用娱乐圈名人的姓名命名昆虫,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专业人员认为,这篇学术论文有许多不妥:首先是写作风格怪异,在学术刊物《世界生态学》杂志上发表分类论文更是怪异;其次是这篇论文不像传统论文,更像科学散文,是在“卖弄文采”,且在论文中没有必要抒发情感。
的确,论文有固定的写作规范,包括格式、用词、术语等。但是,写作规范只是评价标准中不甚重要的一项,问题的本质是此篇论文是否遵循了动物命名的学术规范,是否写(解释)清楚了一项研究的内容、方法、过程和得出的结论,以及对结论的理性讨论。
以这两个标准来衡量,这篇科学散文式的论文既遵循了标准,也不违和。2020年公布的最新版(第4版)《国际动物命名法规》规定了动物学名命名的原则、语法,以及动物学家在命名物种和讨论物种命名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礼仪规范。根据这个法规中的第31.1.2条款,作者以胡歌姓名的拼音“Hu Ge”、古天乐姓名的拼音“Koo Tin-lok”加上拉丁化后缀“-orum”命名这种昆虫为“胡古叉襀”。而且,论文也解释清楚了整个发现和研究过程以及结果,并对结果进行了讨论,总体上是符合科学论文的规范的。
进一步讲,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可以由发现者按生物分类学的标准来命名。这些标准又源自卡尔•林奈的《自然系统》所建立的生物分类体系。按照生物分类标准,新物种的命名必须使用统一的拉丁文,由3个单词组成。
第一个单词是属名,必须按照科学的分类依据取名,不能随便更改;第二个单词是种名,可以用万物的名字来命名;笫三个单词是命名者的姓氏。因此,以人名来命名昆虫极为普遍,如英国海军就把太平洋上的一种鸟翼凤蝶命名为“维多利亚女王鸟翼凤蝶”。而且,美国还有学者发现了200多种昆虫,一一用其亲朋好友的名字来命名。
这种总体上符合规范的论文为何引起了巨大争议呢?原因在于,一部分研究人员希望加快科学与文化的融合,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学术就是学术,不应掺杂文化、社会等因素。这种科学与人文的冲突,由英国作家查理斯•珀西•斯诺在1959年5月7日在剑桥大学发表《两种文化与科学革命》的瑞德演讲提出。经过几十年的讨论和反思,1995年,约翰•布洛克曼编写的《第三种文化》,提出人文和科学之外还有另一种文化,是这两者融合的第三种文化。这种文化的核心是,最前沿的科学家和思想者应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他们的思想和研究结果,打破纯粹人文和科学分野的文化,让普通人也能读懂他们的研究结果。
换一种说法,就是科研人员应当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式阐述和说明他们的研究结果,进行科学传播,让更多的人理解和懂得科学的内容、原理、规律,从而让全社会受益。隔行如隔山,显然,这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也因此,才有了对“胡古叉襀”昆虫研究的巨大争议。
不过,该文的作者表达了理解和践行第三种文化的想法。他指出,通常的昆虫学论文并没有必要解释那么多研究背景,他之所以有意写得过分详细,“主要是考虑到社会上的读者,预先避免公众误解,才没完没了写那么多,反而让个别专业人士产生了另一个角度的误解。”
能让自己的论文有更多人看得懂,有意引进文化的因素是目前一些研究人员所采取的方式,除了运用文学语言外,还有意应用文艺的方式来图解科学,以达到科学和艺术在山麓下分手,在山顶上会师的目的,当然也能让更多的人理解科学。
作为世界科学期刊的龙头老大之一,英国的《自然》杂志于1999年11月4日(杂志130岁生日)之际开设了“未来”专栏,专门发表“好玩”的短篇科幻小说。这是一种十分异常的出圈做法,与现实、理性和规律等差之十万八千里。当然,《自然》杂志的这一做法,也被视为一种把科学与文化结合起来的第三种文化的尝试。
科学论文以人名命名昆虫和动物,以及用文学和艺术的手法和方式表现科学内容和结果,都是值得尝试的做法,但是也有可探讨的地方,如如何做和做到哪种程度才会更加平衡等。(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