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间设监控须考虑合理隐私期待
原标题:包间设监控须考虑合理隐私期待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餐饮品牌海底捞的北京门店在包间安装了摄像头,未见“内有监控”等提示。海底捞客服表示,包间属于公共场所,需要记录情况。连一些消费者也觉得,“在包房吃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隐私”。果真如此?
按照商家说法,包房设监控可以有效应对丢失物品、食品安全争议等情况。然而设置监控必然涉及是否侵犯隐私权的问题。事涉法律,理当先问对不对,再论好不好,这才是此举引发关注所在。
稍加辨析,隐私所关涉的远不止海底捞回应所解释的那么轻松。法理上看,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与见不见得人没什么必然联系。再看看身边周围,私密空间的内涵早已突破私人住所。举个例子,公共更衣室无疑属于公共场所,而一旦有人使用,就会转变为私密空间。道理很简单,隐私权保护的是人而非场所。区分空间是公共还是私密,需要以人为目的,以人的利益为转移,灵活判断。抛开人主张“公共场所无隐私”,显然颠倒了本末。
可见,就算“包间是公共场所”,也无法推导出“海底捞可以在包间安装摄像头”的结论。何况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认为,包间并不属于公共空间,之所以选择在包间用餐,就是出于私密性的考虑。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目前我国对于可以在哪些区域安装摄像头还没有明确而统一的法律文件,如何处理?法律作出具体规定之前,或许可以参考“合理隐私期待”。
1967年凯茨诉联邦案中,凯茨使用的公共电话亭被政府官员窃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决确立了合理隐私期待规则:先通过个人行为判断其是否具有隐私期待,再站在社会视角判断这种隐私期待是否合理。凯茨进入公共电话亭并关门,说明他对这一空间的隐私属性有所期待,这种期待的合理性又为大多数人所认可。同理,消费者进入餐厅包间关门用餐,有时还要为此支付额外费用,足以体现出对私密的期待。
接下来要回答这种期待是否合理。笔者认为非常合理。隐私保护本该是常态,安装摄像头才是必须进行特殊保护时的例外举措。更多的摄像头固然能起到警示与制约作用,但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该倚靠甚至依赖“监视”来维系。如果已经沦落到大多数人都需要在外部力量不间断强制下才能守规矩的地步,这种外部力量又能发挥多大作用呢?
概而言之,餐厅要在包间安装摄像头,固然可以举出许多理由,但否定它只需要一条,那就是要尊重合理隐私期待。也许有人要问,万一吃出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又没有监控,店家不认账怎么办?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折中的选择就是由店家明示包间设有监控,好让大家彼此都多点防备。只是笔者联想到了另一则新闻,某公司在员工办公室安装监控而且通知到位。要说理由也有很多,比如防范财物失窃和信息泄露,员工也能借以自证清白,不知道支持在餐厅包间安装监控的人对此是不是同样支持。■王梓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