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破产重整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光明网 2021-03-14 17:14:49

原标题:法院破产重整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到,去年全国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审理破产重整案件,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帮助48.6万名员工稳住就业。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中大刀阔斧、成效斐然,达到了通过破产手段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的。

现代商业社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产业更新换代迅速,经营者破产早已去除了道德上的羞耻色彩。对“诚实而不幸”的企业或经营者来讲,运用破产手段有利于其摆脱债务束缚,重新开始;对债权人而言,破产也可以帮助其尽快回收债权,并通过在破产重整中与债务人、投资者谈判,最大程度实现其利益;在社会层面上,破产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尽快释放生产要素。但是在2016年以前,由于种种原因,符合破产条件但最终真正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年均只有两三千户,破产制度的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自2016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司法机关把握住了破产审判这个抓手,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实现了破产审判质的飞跃。

在法院内部,一系列大动作频频着墨:建立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相应工作平台,率先解决破产案件“受理难”,促进和规范破产程序及时启动……此外,各级法院还致力于建立专门破产法庭和破产审判队伍,迄今在全国范围内已设立了14个专门的破产法庭,确保了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同时,也改革了一系列不符合破产规律的制度机制。

在外部层面,人民法院积极宣传破产制度的正向作用,支持和促进破产管理人队伍发展壮大,畅通管理人履职渠道,并努力协调有关国家机关解决破产涉及的企业退市、信用修复、税收优惠等体制机制问题,为破产创造了良好环境。近年来,山西联盛、重庆钢铁等一大批破产案件的审理,让很多行业、很多领域,谈到破产不再令人色变,其所蕴含的保护理念已成为津津乐道的话题。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新的破产经验将进一步丰富我国破产法治内涵,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