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要尽快走出“一放就乱”之困
原标题:网售处方药要尽快走出“一放就乱”之困
3月上旬,澎湃新闻选取了17家网上药店和117种禁售或高风险处方药进行集中购买测试调查,发现一些网上药店不仅存在销售精神药品等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还存在违规开展互联网首诊、电子处方不真实不规范、促销处方药等诸多处方药网售乱象。 与OTC非处方药不同,处方药的安全级别和用药风险更高,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处方药中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国家法律则明文规定禁止网络销售。
一端关系用药安全,一端连接着购药便利,网售处方药到底是“疏”还是“堵”,一直是近几年药品管理的焦点问题。2019年8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除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等药品之外的处方药可以在网络上销售,这被业界视为网络销售处方药的绿灯。但是,与之配套的监管办法于2020年11月公开征求过意见后,至今尚未落地——相比“顶层设计”的实施进度,配套监管的跟进明显滞后了。
从这次媒体的调查来看,尽管不同的网络售药平台的规范程度有所差异,但几乎所有都存在以下情况:无需购买者提供处方、无法排除虚构病情、直接简单问诊就能开具处方和售卖处方药等。如此乱象,不仅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处方药使用风险,也与国家卫健委2018年曾发布的规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相冲突。
有关网络售药乱象,过去几年媒体曝光过不少,这次报道所呈现的乱象,很难说让人意外。但在网售处方药被有限放行后,乱象的加剧无疑提醒,相比“堵”,如何“更好地放”,显然是一个更考验监管智慧的事。网售处方药管理,要走出“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还需要加速制度的完善。
应该看到,鉴于网络时代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需要,网售药品的大方向是很难扭转的。坚持了这一原则,监管的完善就应该尽快完成从“放”还是“堵”的争议向如何“更好地放”的转身。比如,既然明确互联网不得开展“首诊 ”,那如何确保患者首诊信息与互联网平台的共享对接?处方到底由谁提供才能避免流于形式?精神药物等违禁药品不得在网络平台售卖,是不是可以从药品的流通源头加以规范?网络售药平台的医师资质如何保证?售卖处方药所带来的风险责任如何合理划定?这些疑问,目前都处于“灰色”地带,自然就放大了平台的侥幸心理,同时也不利于给行业形成正向的指引。
一如专家表示,“网售处方药”不仅仅是一种销售意义上的松闸,也还包括处方的开具、审核、验证,以及处方药的存储、运输、售后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因此,在政策有限放开后,不仅要在处方药的销售环节上加强监管,在处方开具等方面,也还应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进而形成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
当然,在配套监管措施出台前,市场乱象其实不完全是“坏事”。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它有利于全社会更充分理解网售处方药的复杂性及其风险,同时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现实参考——放开网售处方药,到底哪些环节容易乱,哪些环节的风险高,哪些问题必须解决,这正是配套监管制度设计需要着重关注的。
另外,网售处方药之所以有着巨大的市场支持,其背后对应的传统诊疗制度的不足,比如慢性病患者到医院开药的麻烦和不便,同样应该得到重视。因为只有让患者对线上、线下购药的“利弊”有更多的权衡空间,线上购药的风险防范也才能够多一重保障。如果让患者只能牺牲用药安全去换取购药便利,这是不正常的。(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