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处理,不能“眼不见为净”
原标题:农村垃圾处理,不能“眼不见为净”
记者近日在西部一些脱贫县走访了解到,一些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设施虽然修建完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营维护资金,有的成了摆设,生活垃圾仍被随意丢弃或焚烧。
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告诉记者,2017年全县投入4400多万元建了27座垃圾处理中心,目前只有11座正常运行,日常运营维护资金跟不上,导致工程设施不能得到长效运行。记者看到,一些村级垃圾处理中心早已闲置,大门紧锁,往来村民望着铁门里略有锈迹的设备,竟不知是垃圾焚烧炉,不远处的村道旁,简易的垃圾池浓烟滚滚。
环保设备大量闲置,无疑是对资源的严重浪费。“十三五”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许多贫困地区建起了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处理中心等现代化垃圾处理设施,乡村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缺少后期运营维护资金,一些财政困难地区,尤其是刚脱贫摘帽的地区,原本构建好的垃圾处理模式难以正常维持,农村脏乱差现象出现反弹。
走在部分脱贫地区城乡道路上,时不时可见垃圾箱、垃圾桶等设备,不少行政村配备了三轮摩托垃圾收集运输车、建设垃圾收集点,给农户配发垃圾桶、垃圾筐,一些村屯还建立了保洁队。但由于农村垃圾成分复杂、量多分散、收运困难,一些监督考核机制流于形式,许多地方垃圾处理不及时,垃圾堆放处污水横流、蚊蝇乱飞。有的村干部充当起保洁员的角色,利用周末骑着三轮摩托车到各村屯收垃圾。
“能烧的垃圾在家里就烧掉了”“有的素质高的,把垃圾扔到山洞里不影响村容村貌。”谈及村民垃圾处理方式,一些村干部如是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泛修建垃圾处理设施,提高了农村居民对环境卫生的重视程度,却没有给予农村居民处理垃圾的有效落点。
一烧了之,眼不见为净,显然不是乡村垃圾正确的处理方式。而一建了之,以现实困难、客观因素为借口,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视而不见或者束手无策,也是一种懒政。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创新考评方式。不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还是保洁人员工资报酬等,都需要“真金白银”投入,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卫生环境整治投入方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破解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当下,长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等不起,慢不得,必须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补齐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短板,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乡村。(卢羡婷 吴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