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用人性弱点的“营销”说不
原标题:对利用人性弱点的“营销”说不
“胡吃”风没走多远,网络平台近来又刮起了一股“海喝”风。有的博主一口气喝下一大瓶白酒,让人看着“肝疼”。
吹动“喝播”风的,还是流量。在自媒体圈子里,流量高意味着商业价值高,广告收入自然就多、营销带货能力自然就强。而眼下短视频已是一片“红海”,常规的搞笑逗乐已很难突围,于是不少人开始剑走偏锋,靠迎合一些受众猎奇、媚俗的心理来博取流量。只不过,一阵阵狂欢之后,网络风气也在平台、主播等的“流量合谋”中,被搅得乌烟瘴气。
流量变现无可厚非,但利用人性弱点、迎合低级趣味,则极大扭曲了营销的本质。营销,究其本质,是一种通过沟通将产品价值传播给顾客,从而维系良好关系的市场行为。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平台能够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但也不乏一些平台,总喜欢撩拨人性的弱点。比如某电商平台最拿手的“帮我砍一刀”,消费者邀请朋友砍价,每邀请一次就砍一点价格,直至“免单”。可实际上呢,大部人始终被卡在最后的“0.09%”。最近,上海一位律师就以此起诉该平台,称其利用人性弱点让消费者不停分享,构成了网络欺诈。从舆论反应来看,这一纸诉状也道出了广大用户的心声。
引用户点赞、转发、赚流量“奇招”不断,但什么时候都不能没了底线。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平台应该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以流量至上为导向,对低俗内容不管不问,甚至暗地推波助澜,谈何社会责任?而对于网络内容生产者而言,也要生产“讲品位讲格调”的产品,一味通过刺激人们的猎奇心、功利心来谋取利益,又谈何行业伦理?更重要的是,如今的受众经过新媒体的洗礼,已具有相当的辨识能力。他们既能够分辨主流价值产品,也愿意通过实际行动来监督网络平台和内容提供者。从个人到平台,若还是无所顾忌收割流量,用户必会用脚投票。
低俗营销“按住葫芦起了瓢”也启示我们,刹住歪风仅靠企业自律并不现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新平台、新业态的管理,使我们的网络空间更加清朗。(作者:聂书江 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