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识不能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
原标题:交通标识不能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
近日,佛山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一岔道口“天量”罚单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62万余人在此处违章。12日深夜,广东佛山交警通报称,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截至今年4月1日,其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通报同时称,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实不完善,公安机关已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4月13日《北京青年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汹涌舆情,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天量”罚单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应,值得肯定。但不论是此前网友反映的62万余人次违章,还是经核查只有18万余宗违章行为,都足以证明,短期内该路段“天量”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本身就不正常。相关部门更应反思的是,如何优化道路交通标识设置,让其真正成为引导交通而不再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
众所周知,设置交通标识的“初心”在于合理引导车辆,确保行车安全。就此而言,在相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多设置一些交通标识,并通过“电子警察”的全天候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无不妥,且完全有必要。只不过令人无语的是,广东佛山这段高速路上的交通标识,却在“电子警察”的协助下,成为了“天量罚款”的工具。
交通标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引导文明行车正能量的充分释放,须以合理设置为基本前提。从报道的情况看,广东佛山这段高速路上的交通标识明显设计不合理,驾驶人无论怎么小心翼翼,都难逃违章的命运。设置这种让驾驶人浑然不觉中就掉进“违章”陷阱的交通标识,已背离了设置交通标识旨在引导文明行车的初衷。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在真相还不清楚前不能妄加揣测,但相关部门应对此“打破沙锅问到底”,给公众交出一份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原本旨在引导文明行车的交通标识,在“电子警察”的全力协助下沦为罚款工具,凸显了当前部分交通标识的设置缺乏合理性。由于交通标识关乎行车安全和违法行为人的切身利益,其设置是否合理,既要符合相关规定,也应经得起行驶检验。即使因事前考虑不周出现了“电子警察”“拍”出天量罚单有违常理的现象,交管部门也应反思自身是否做到了合理设置交通标识,而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任其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
在深层次上,此种有悖常理现象的出现,也折射了一些地方交管部门善意执法理念的缺失。虽然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有必要严惩重罚,但交通执法的根本目的,还在于让违法者接受惩罚后受到教育,促其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把处罚违法数量,甚至创造罚款金额大小作为交通执法的最终目的,即使合理设置的交通标识也会沦为罚款工具,无疑有悖善意执法的现代法治原则。
交通标识不是惩罚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工具,广东佛山这段高速路上出现的“天量罚款”不正常现象,给交通标识的合理设置和交通执法敲响了警钟。当地交管部门在亡羊补牢的同时,还应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在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识和善意执法方面下足功夫,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出现。全国各地交管部门亦应以此事件为契机,主动排查本地是否存在类似不和谐的现象,并对其中的错误做法主动纠偏,让合理设置和使用交通标识,真正释放出守护行车安全而非罚款工具的满满正能量。(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