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土地合理上限价格”的民生意义

北京青年报 2021-04-19 19:02:26

原标题:公布“土地合理上限价格”的民生意义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日前发布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针对2021年第一批次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的29个项目,公告公布了土地合理上限价格、竞建“公共租赁住房”上限面积、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预设份额等,并公布了竞买人需提交的《房屋售价承诺书》模板,要求竞买人对未来房屋售价及住房最低品质保障等内容作出承诺。(4月18日《北京青年报》)

这是北京市首次公布土地合理上限价格。专家认为,此举旨在通过合理控制地价,推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促进土地利用、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

让开发商和社会在拍地前就知晓每个地块的地价上限,有利于合理调节政府挂牌出让地块的溢价率。此次北京挂牌出让的这批商品住宅用地地块中,超九成的溢价率未超过15%,这足以说明,公布“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是通过控制地价抑制房价的好措施。

房价主要由地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税费和利润等构成,在有的地方,地价占据了房价30%至40%的份额。有分析甚至认为,一些地方房价中地价有一半的推动力,地价对房价的影响可想而知。随着土地供应越发紧张,地价对房价的影响更大,不少地方屡破纪录,拍出“天价地块”。高价拿地的开发商哪怕是为了不“赔本”,也要在这些地块上建出更贵的商品房,甚至建成“极品豪宅”,试问,这些住房的价格有多少普通人能够承受呢?

在“房住不炒”的原则要求下,采取包括遏制炒作、控制地价在内的综合措施控制房价恶性上涨,是每个地方政府和城市的应尽职责。要让大多数普通居民买得起房或有保障性住房可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从源头——地价有效控制地价,地价控制了,地方政府才有足够的底气控制房价。开发商获得土地的成本再高,他们也会想办法让“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只剩下普通居民来买单。如果地方政府不能有效调控土地价格,又怎能有效调控住房的价格?

土地拍卖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此番,北京首次公布土地合理上限价格,让土地拍卖不再是“价高者得”,有利于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此前,也有其他一些地方在拍卖土地时制定最高限价,采用“竞价+摇号”(达到最高限价后停止拍卖,采用摇号方式,即“靠运气”决定归属)“竞价+熔断”(达到最高价后终止土地出让)等拍卖方式,收到不错的效果,彰显了政府科学调控住房市场的决心和能力。

有人认为地方政府身兼两种角色,作为土地供应方,不能把土地出让得太便宜,因为这是税收来源,城市基建需要钱;作为城市主政者,要考虑民意,要贯彻上级要求,所以要调控地价。这种说法反映了一定的实情,但从根本上讲,地方政府应当更着重后一角色,以公共利益、民生福祉为最大考量,自觉走出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以科学调控遏制房价恶性上涨,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针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