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调解需走向“前台”
原标题:基层调解需走向“前台”
近几年,“一案多杀”等恶性刑事案件在少数农村地区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空心化”问题严重:基层组织社会功能失灵,民事纠纷调解和矛盾激化化解工作失效,社会防范失能。数据显示,日常纠纷是农村恶性事件主要诱因。(半月谈网)
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遇事不能冷静寻求合法处理途径,时常将矛盾纠纷演变为一场悲剧。当前,农村调解工作虽已配备相应人员,但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往往不够重视和深入,难以及时发现、掌握情况,加以有效化解,为一些暴力案件的突然爆发埋下隐患。为避免悲剧重演,基层调解工作需走向“前台”。
加强心理疏导,避免矛盾激化。基层调解工作不应只注重一时的矛盾解决,也应加强对调解对象的心理疏导,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将口角演变成一场命案。一些小的矛盾纠纷缺乏有效化解渠道,往往导致一些当事人怨恨情绪持续积聚、升级,最终引发命案。因此,基层调解工作必须走进农民家中,疏解其心头怨气,化干戈为玉帛。
主动上门走访,消解彼此纠纷。汇聚各方力量,积极走访调查,着力消解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通过各部门联动,不断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对易引发杀人或伤害案件的纠纷,应实施调解跟踪,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矛盾纠纷不是坐在办公室就能解决的,必须走出办公室,走向农村,才能切实解决问题。
增强法治宣传,防止矛盾恶化。法律意识薄弱,往往是当事人怒而肇事的主要原因,应对农村地区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工作的有效覆盖面,提高大家守法和运用法律保护权益的能力,增强民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同时,要加强巡逻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巡逻控制和检查,努力减少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
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基层工作问题的短板,而对其主要诱因——矛盾纠纷,必须加强疏导防范。这要求基层组织处理矛盾强而有力,纠纷排查调解和防范机制行之有效,从而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从而汇集多方力量,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