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年 警钟仍须长鸣
原标题:醉驾入刑十年 警钟仍须长鸣
醉驾入刑十周年将至。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对醉酒驾驶的处理自此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层面。法律公布之初引起舆论热烈关注。公安部、最高检曾公开表示,醉驾“一律刑事立案”“一律起诉”,亮明了严惩醉驾犯罪的决心。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每百辆车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降低70%以上,酒后驾驶导致的伤亡事故比上一个十年减少2万余起。整体上看,酒驾醉驾情况有所好转,工作成效显著。然而,不应忽略另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查处酒驾160余万起,醉驾40余万起。
显然,仍有相当多的人心怀侥幸,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作儿戏,危害公共安全。从2011年醉驾追尾的音乐人高晓松,到最近因醉驾被警方控制的山东男篮主教练巩晓彬,有些公众人物非但没有以身作则,倒是扮演了反面教材,给人们上了一课又一课。有网友发现,巩晓彬曾拍摄过交通公益广告,呼吁人们拒绝酒后驾驶。“摒弃交通陋习,你做到了吗?”这句出现在公益广告中的话值得所有人警醒,尤其是讲话者本人,最应该拿来问问自己。
治理酒后驾驶等交通陋习,关乎无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关乎无数个家庭的幸福,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考验着法律的执行力、社会治理成效。时至今日,既要肯定醉驾入刑以来取得的成绩,也要看到不足,不断强化抵制交通陋习的社会合力。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十年过去,信息化执法技术实现了查处酒驾全程留痕监督,但执法司法工作绝不能随时间推移或技术进步有丝毫放松。只有保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抵制办案时“看面子”“打招呼”,才能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震慑作用,防止一些人滋生侥幸心理。另外,交通安全教育要不断跟进,以案释法,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作为驾驶者,必须树立起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对害人害己的交通陋习说不。其他社会成员也应当对此提起重视,公众人物更要发挥表率作用。巩晓彬醉驾被曝光后,有网友认为处罚就行了,没必要报道炒作“上纲上线”。这种想法其实流露出同情的意味,看低了醉驾的危害。试想,如果不加以报道,大家又如何能想到时至今日还有公众人物胆敢醉驾?等到醉驾造成伤亡,再“上纲上线”还来得及吗?
如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但距离全面遏制酒驾醉驾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无论多少年过去,警钟仍须长鸣。(笃 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