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满足残障人士就业需求应成常态
原标题:尽量满足残障人士就业需求应成常态
遭遇车祸落下残疾,邹蜜坐着轮椅读完本科和研究生,到国外留学获得第二个硕士学位……现在她在重庆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但因“双下肢不能运动”,未能通过最后一道体检环节。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周建就此表示,目前正在与重庆方面沟通,积极跟进,尽量满足当事人从事教师职业的愿望。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就业成效显著。各地地方政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致力通过多种形式、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使他们可以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过上美好的生活。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约有8500万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约有3200万。残障人士是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对于残疾人来说,就业很大意义上不只是工作,更是对劳动权益的保障,对自身价值的证明和对人格尊严的体现。《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社会各界都能以积极友善的姿态对待残疾人、推动残疾人就业的话,残疾人就业环境必将大为改善。
尽量满足残障人士就业需求,应当成为促进就业和依法治国的常态。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对待特殊群体的态度上。残障人士是我们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更需要全社会施以援手。有关标准应该与时俱进进行修改与完善,剔除不符合时宜的条款,为残疾人就业打开一扇窗。上天给予了残障人士的不幸,我们就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作为残疾人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他们需要关爱,更需要尊重。
同时,广大残疾人要正视自己,不因自身残疾而悲观失望、放弃自己,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在就业、创业中立志成才、干出一番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