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经济”从业者不是“打零工”,劳动保障需要全社会助力
原标题:“零工经济”从业者不是“打零工”,劳动保障需要全社会助力
今年4月10日,中通快递河北石家庄长安三部快递员李某被发现昏迷于出租屋内,送医途中死亡。长安三部网点负责人李某光及多名快递员证实,公司未与快递员签合同及上社保。5月14日,中通快递公关部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网点是中通快递的加盟商,属于独立经营主体,独立用工。网点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确实存在网点用工不规范的问题。
发生在快递员身上的悲剧,让人联想到先前外卖员、网约车司机遭遇的类似困境。他们共同的特征,就是互联网平台创造的“零工经济”从业者。这些蓬勃发展的新兴业态,离不开大量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工作者的支撑。但是,在现实中,这些“零工经济”从业者却得不到公平的劳动待遇和保障。很多人无法与平台签劳动合同,甚至没有应有的社保。
互联网语境下的“零工经济”,区别于传统上对“零工”的认知。尽管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从事一份时间相对灵活的工作,以按件计酬为收入获得方式,但他们往往较长期、稳定地从事这份工作。其工作节奏是由这些新兴行业的业态性质决定的,对大多数人来说,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没有把这份工作当成“零工”。因此,以打短期“零工”的身份概念对待这些劳动者,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快递员、外卖员等从业者长期在户外工作,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在繁忙的城市街道中穿梭,还不得不接受“系统”紧张的任务派发,承受着较高的劳动风险。用工不规范、没有社保的现实,则让他们在遭受病痛时只能自费医疗,甚至强忍着;如果他们不幸遭遇工伤,可能也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赔偿。
社会在享受他们服务带来的便利时,有责任、有道义为他们提供相应保障。对此,平台企业理应承担主要责任。“零工经济”从业者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实际上为平台工作,平台企图将责任转移到第三方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不管平台是直接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还是通过第三方间接雇佣从业者,都要起到兜底作用,确保劳动者应有的权利不被虚置。
当然,作为“零工经济”的受益者,广大消费者也要监督和推动平台落实劳动保障责任。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如果尽可能为从业者提供完善的社保,相比现在肯定会增加平台的雇佣成本,而这笔费用终究会被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当前不合理的、廉价的平台经济,也有可能面临着经营策略和定价机制的变化,实现行业的洗牌。归根结底,消费者愿意为更完善的平台经济埋单,平台经济的发展才能走得更加健康和长远。
2019年,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快递行业规范发展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通知》,要求加强快递员的权益保护,快递企业要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保,保证员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动“零工经济”从业者劳动权利的落实,离不开监管的力量。这些年,监管部门听到了社会有识之士的呼吁,也看到了从业者权利困境的现实,但相关动作的步伐还可以迈得更大些。
劳动保障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理应面向所有劳动者。面对“零工经济”从业者的特殊困难和处境,决不能让他们委曲求全、适应不合理的用工环境,而要多方位发动社会智慧、凝聚共识,用实际行动解决他们劳动保障少、保障难的问题,让制度与规则服务于人、适用于人,而不是傲慢地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屈从于不合理的现状。(王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