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停车欠费1元罚200元”合法性审查开了好头
原标题:建议对“停车欠费1元罚200元”合法性审查开了好头
在日常生活中,北京市民停车过程中欠费1元或2元,被罚款200元的事儿并不少见。据报道,针对北京市地方法规中关于停车欠费罚款的规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合法性审查”的建议。近日,全国人大复函表示,已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函建议,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调整完善罚款的额度和程序;北京市人大法制委也已同何海波进行了电话沟通。
“欠费1元罚200元”,源于《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41条,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规定。正如何海波教授所言,从立法的角度看,这些规定有违“无过错、不处罚”的法治原则、行政处罚比例原则,且有“不教而诛”的程序瑕疵,的确立不住脚。
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构建起一项重要的宪法监督制度——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具体的审查方式,既有依职权审查,即审查机关主动进行审查;也有专项审查,即审查机关对特定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审查;还有依申请审查,即审查机关根据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进行审查。何海波教授建议“合法性审查”,也正是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申请审查权。
凡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何海波教授建言“合法性审查”,审查建议递交第二天,便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职能部门“会马上着手研究”的回应,北京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员多次与其电话沟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向何海波发送了一份复函,说明了审查研究过程和意见,并感谢他对国家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大背景下,这些双方积极互动的细节,反映出立法机关对公民建议的思想重视,体现了立法活动的民主色彩,也有利于打造更高质量的法律法规。
“一份规范性文件的好坏,造福与祸害都是一大片,都是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立法与公民休戚相关,不可分离。立法规范公民的生活,公民通过参与立法,申请启动法规备案审查,推动立法不断完善,这是一个互动提高、相互助益的博弈过程。令人遗憾的是,具体到现实中,类似建议“合法性审查”的成功事例并不多见。
究其原因,有的缺乏公民意识,不乐意参与公共生活的建构,有的欠缺专门知识,不晓得如何建言发声,有的则是时间精力不足,日常工作本来就焦头烂额,担心立法机关打交道太折腾,等等。何海波教授的成功建言,既是一个普通公民对立法工作的鼎力支持,也为公民参与国家、地方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有利于激发广大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对于立法机关,不仅要依法落实“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定,加大主动审查的力度,还应为公民投身立法、参与法规备案审查等活动,提供一条零阻碍、低成本、无顾虑的“绿色通道”,有效激活“被动审查”的监督作用,避免类似不合理规定的出现。
(作者刘婷婷系法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