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就该用监管责任治“未病”
原标题:预付式消费就该用监管责任治“未病”
在“朝阳预存宝”上,王女士买了张500元的剪发卡,这笔预付款打进了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即便商家跑路她的钱也丢不了。今年,“预付式消费退费难”被列入北京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重点解决督办事项。据悉,《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北京朝阳、丰台等城区先行先试,从“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入手,摸索出了一系列较为有效的解题方法,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6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在传统的预付式消费监管维权模式中,商家掌握了消费的资金管理权、主动权、话语权,一旦商家经营遭遇困难或关门跑路、出现诚信问题或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消费者很容易陷入退费难、维权难困境。有关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大都以事后干预为主,且干预手段和效果有限,行使监管、执法职能往往陷于被动。
解决预付式消费维权的“老大难”问题,是民众“急难愁盼”的一个重点。北京市多区瞄准预付式消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从创新机制入手,积极探索事前干预措施,取得了初步效果,积累了有益经验,为《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的制定夯实了实践基础,让消费者增添有效破解预付式消费维权难的信心和希望。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的最大难点在预付费资金管理。以往,消费者的预付款大都由商家直接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模式,商家的经营或诚信出现问题后,任性随意使用预付款往往成为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北京朝阳、丰台等区探索由银行对预付费资金进行全额监管或按比例冻结,实现了第三方对预付费资金托管监管,有助于制约商家的资金支配权,屏蔽商家携资金跑路、赖账等选项,有助于确保预付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使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重点商业综合体试点推行预付费保证金制度,旨在让商家提前承担退费保证责任。当消费者遇到小额预付费纠纷或预付费“小余额”退费纠纷等问题,经营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时,可由综合体管理方依据相关合同进行先行赔付。这一制度是银行托管预付费资金制度的有益补充,给预付费资金的安全性加了一个砝码,给消费者提供了快捷解决预付费纠纷的可行方案。而预付式消费保险制度用“公益+市场”的手段,针对商家违约、跑路等问题建立了风险对冲机制,给消费者增加了一层权益保障。
由于商家信息不透明,不少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可能会跟着感觉走,或者随意、盲目做出选择。这就让消费者实现权益充满了不确定性,一些消费者在预付费的同时,可能已经踩到了暂时未爆的“雷”,陷入了巨大的消费风险之中。有了预付费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消费者对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租期、“加盟”“连锁”“直营”经营模式、投诉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还可扫描“二维码”快速了解企业信用信息。据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可望得到充分保障,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能够更加谨慎、合理、精明,提前排除一些风险隐患。
上述制度都属于事前干预措施,为破解预付式消费监管、维权难题提供了“钥匙”,既有助于创优预付式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商家信誉,推动有关行业健康发展。对预付式消费就该用监管责任治“未病”——相较治“已病”,治“未病”难度小、成本低、风险少、效率高、效果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该增强治预付式消费“未病”意识,把主要发力点放到治“未病”上。(北京青年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