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06-17 18:16:10

原标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1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具体而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针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出现的安全生产新情况,以及一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也增加了相关规定。(6月10日新华网)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任何的无视、轻视、忽视,都可能导致无可挽回的损失。唯有从源头上进行防范,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才是治本之策。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便是治本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3次修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个阶段,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备受关注的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这些内容之所以引发关注,就是因为其营造出一种“利剑高悬”的氛围。如此,便可形成更大的倒逼效应、震慑效应,让生产经营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引发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强化普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