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达尔胡司法所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 按下多元解纷“快捷键”
近日,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司法局巴达尔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财产分割纠纷,首次采用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调解模式。
组合式化解矛盾纠纷
当事人王某某与金某某某是叔嫂关系,共同共有房屋和60亩耕地。因债务问题,金某某某将房屋变卖获得卖房款4.6万元,耕地也变更到金某某某名下。于是王某某要求分割与金某某的共同共有的房屋买卖款和耕地经营权。
调解员巧妙地运用“情、理、法”调解方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使得双方认识到自己的家庭责任,在财产分割上达成了一致。但双方对于调解协议执行存在顾虑,司法所工作人员建议将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克服调解协议执行局限性,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诉求。
司法确认提升公信力
调解虽然达成一致,但人民调解协议具有非强制性,有时会出现当事人反悔,导致调而不结、反复调解、调后再诉等情形。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根据双方当事人情况,对支付类协议进行引导,通过“司法确认”依法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其具有法律判决同等效力,既能减轻司法部门压力,更能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社会成本。
庭所对接快捷办实事
达成调解协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陪同双方当事人前往巴达尔胡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做到庭所对接快捷便民。
司法确认,确保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种纠纷化解模式,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给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