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原标题: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强调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6月24日新华网)
电信网络诈骗是近年来伴随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诈骗形式,由于这种诈骗形式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一直以来呈高发态势,让老百姓防不胜防。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仍居高位,2020年,公安部门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1万名,劝阻870万名群众免于被骗,累计挽回损失1876亿元。今年1至5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4万起,打掉犯罪团伙1.4万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4万名,成功劝阻771万名群众免于受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91亿元。
通过数据不难看出,有关部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发展,传统犯罪加快向互联网蔓延变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仍然多发高发,作案手段变化快、迷惑性强、防范难度大,诈骗窝点加速向境外转移,有组织犯罪特征明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依然艰巨繁重。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严刑峻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特点,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必须重拳出击,铁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技术链、网络链、资金链,用法治利剑铲除诈骗犯罪土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需要法律严惩的威慑,也需要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形成综合施治的社会合力,构筑起防诈反诈的“防火墙”。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制度,各行业要全面梳理安全风险,有效堵塞漏洞,加强对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监测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要加强社会防范宣传教育,推动反诈骗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构建全民反诈防骗新格局。社会公众要提升预防能力,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不让电信诈骗有可乘之机。
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是一场持久战。各地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高压震慑态势,坚持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建立常态化拦截封堵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