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高温津贴发放“冷热不均”
原标题:依法治理高温津贴发放“冷热不均”
高温酷暑季节来临,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发文明确,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温津贴发放呈现“冷热不均”的现象。(6月26日《工人日报》)
据报道,河北一市级工会曾就“高温津贴”发放问题,组织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国有企业落实情况较好,其次为大型民营企业,建筑行业落实较差,因为临时性和季节性用工问题,基本没有“高温津贴这个选项”,多采取“高温时不作业,晚上作业”的方式,规避高温津贴发放,防暑措施仅限于茶水和白糖水。
高温作业下对劳动者的危害,多发生在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同时,由于作业人员在外作业劳动量大,会出现中暑头晕等现象,有可能发展成为热射病,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对此,有医学界人士建议,应该把“高温作业应知应会”作为职工的一项必备上岗技能,作为企业的一项硬性规定来执行。
前不久,河北石家庄网约送餐行业召开一届二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首轮工资集体合同。为了让外卖骑手不再“困在系统里”,合同包含了基础任务单量进行下调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合同中还特别增加了“冬季3个月送温暖津贴和夏季3个月高温补贴”等条款。可见,出现“冷热不均”的现象并非束手无策,关键在于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宣传,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特别明确,各级工会要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同时,为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一些地方工会做出了有益尝试。如在河北唐山,从2020年开始,唐山市总工会将每年5月25日定为“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职工更加重视和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有关部门要把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用好工会等各方面资源,在毫不松懈地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治理高温津贴发放“冷热不均”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