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动车自燃悲剧要多一些刨根问底
原标题:对电动车自燃悲剧要多一些刨根问底
据7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7月18日,浙江杭州电动车自燃、父女双双烧伤一事,牵动着大家的心。18日晚,浙大儿童医院出动最好的医疗专家给烧伤女孩进行了手术,目前其仍在ICU留观。孩子父亲病情相对稳定。烧伤女孩妈妈告诉记者,自燃电动车不是杂牌电动车,电池也是在门店更换的。经查,该电动车自燃系锂电池爆炸,原装为铅酸电池。
电动车自燃之事,近年来不时发生:今年5月,四川某小区电梯里发生了电动车自燃,造成五人不同程度烧伤;不久前,广东中山一名代驾小哥将自己骑来的电动自行车放到顾客汽车后备箱内,结果发生自燃……类似悲剧往往触目惊心。
为此,应急管理部前不久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但这仅是针对电动车进电梯的一种管理。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电动车的安全与公共安全息息相关。
电动车频频自燃,是生产质量问题?还是电池问题?抑或是其他问题?若是质量本身有问题,那么它是如何进入市场、进行销售的?若是没有问题却发生了自燃,是否意味着相关标准太低?所有的疑问,都应该顺藤摸瓜、找出真相,进而对症下药。
面对电动车自燃悲剧,我们要有“举一反三”的能力。一则,要严把电动车从生产到出厂的全过程,确保其质量安全;二则,要对电动车容易自燃的事情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发现背后的真问题,然后通过技术手段升级或者完善标准等来确保电动车的安全;三则,人们在购买电动车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品牌和正规店面,不能被便宜“遮望眼”。
类似悲剧的发生,也敲响了公共安全的警钟。放任类似风险和隐患,只会把更多人置于危险之中,进而可能带来更多、更大的损失和伤害。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有关方面要拿出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