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减负”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
原标题:“赋权减负”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
如何更好回应科研人员关心关切?怎样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7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将更好激励广大科研人员专心科研。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进一步赋权减负,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从而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
项目资金管理由“死”向“活”转变。近些年来,科研人员普遍反映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成为困扰科技创新的一大难题。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的复杂智力劳动,具有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线不确定性和结果难预测性等特点。只有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的自身规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让他们放开手脚、自由探索,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创造出更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发明。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通过政策“组合拳”,将进一步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正向激励,突出了“人”的作用,让有为者更有获得感。
科研经费申报由“繁”向“简”转变。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要求科研人员将科研费用分为很多科目,比如设备费、材料费、分析测试化验加工费,还有国际交流合作费、专家咨询费等,申报起来十分繁杂,令不少科研人员感到烦心。为让科研人员能够心无旁骛从事科学研究,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包括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等,将使预算编制进一步简化,经费申报更加高效。
科研经费拨付由“慢”向“快”转变。一段时间以来,科研经费拨付慢等问题困扰着不少科研单位。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此外,会议还提出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等暖心举措,将实实在在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健全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就是从全局和长远入手,为科技创新提供必要保障。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推进“揭榜挂帅、赛马制、包干制”等机制,就能让有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真正有用武之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添不竭动力。(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