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学科类范围,厘清校外培训治理界限
原标题:明确学科类范围,厘清校外培训治理界限
明确学科类培训范围,既有利于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也有利于培训机构思考其未来发展,是退出还是转型。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管理。
此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意见,把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科类培训机构,一类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此次,教育部进一步明确学科类培训范围,既有利于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也有利于培训机构思考其未来发展,是退出还是转型。
根据“双减”意见,学科类培训机构也无营利空间。对于已经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如果主营业务就是学科类培训,就将面临退市或者转型进行非学科类培训的选择;而如果还有非学科类培训业务,那需要剥离学科培训业务,这将对培训机构的经营产生巨大影响。明确划定培训范围,可以为机构下一步的经营转型提供明确的指南。
把校外培训分为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分而治之”,是基于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的现实。在当前的教育评价体系之下,学生、家长普遍重视纳入中考、高考的学科知识学习,这也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主营业务大都是学科类培训的重要原因。
而且,为了“做大生意”,部分学科类培训还采取超标超前教育的方式,刺激家长的焦虑,把学科类培训衍变为“全民培训”,加剧升学竞争与学生的学业负担。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当前主要应治理学科类培训。
开放非学科类培训,则是因为当前学校对体育、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被弱化、边缘化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中小学重视体育、美育、劳育,加强相关师资建设和教育投入,也需要社会力量提供体育、艺术培训与实践活动机会。显然,校外培训机构在此方面就有更大发展空间。因为,在体育、艺术教育方面,学生的受教育需求更多元,仅靠学校教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事实上,就是对学科类培训,“双减”意见也没有“一刀切”叫停,而是允许在学生平时学习期间周一到周五开展学科类培训。这也是考虑到差异化教育需求,如跟不上学校教学进度以及有个性化需求的学生。而经过“双减”治理后,校外培训机构也要回到自己本身的功能定位上来。
“双减”意见允许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营利性机构,可进行资本化运作,可在节假日、双休日与寒暑假期开展培训,但是,如果资本意图将其做大,制造了家庭与社会焦虑,增加了学生的负担,未来,对其实行和学科类培训一样的监管办法,也是可能的。尤其是,我国已决定把体育、美育纳入中考,并逐渐提高体育中考分值,把体育上升为与语数外科目分值一样的第四主科地位。针对这一变化,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应试体育以及校外体育培训热。这也已经遭遇家长和舆论质疑。
为此,就是校外培训机构转型非学科类培训,也要转变其营利理念,应以公益心态而非过度逐利心态。这样才能让机构在自身功能定位上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为促进学生成长做出校外培训机构的有益贡献。■ 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