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有偿补课必须“零容忍”
原标题:整治有偿补课必须“零容忍”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9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8月2日《半岛晨报》)
据报道,在全国自上而下整治校外培训、推进“双减”政策的当下,安徽一教师在别墅补课被现场查处,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教育部果断出手,发出整治号令,对有偿补课严查严纠,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事实上,禁止有偿补课教育部门早有明文规定。2015年7月,教育部就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各地方也都出台了相应的行为规范,明令禁止相关行为。应该说,在禁止有偿补课的问题上,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态度鲜明,始终在坚定不移地推进治理。
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从学生身上薅羊毛,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诟病。一个时期以来,“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现象在不少地方蔓延成风,严重增加了群众的教育负担,败坏了师德师风,污染教育生态,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因素。教育部启动专项整治,对相关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整治有偿补课必须实行“零容忍”。有偿补课占用学生课外休息和寒暑假时间,违背教育发展规律,不利于中小学生劳逸结合、健康成长。个别教师甚至在课堂上故意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把相关知识点放在课后补课时讲,并收取补课费。相关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对“有偿补课”的行为予以严惩,依纪依规给予处分,同时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问题严重者予以处罚、曝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对屡查屡犯者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黑名单”实行从业限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一经发现吊销办学许可证,切断课外违规补课等经济链条,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的发生。
有偿补课不能仅从师德师风上找问题,更应该深层次地挖掘这一现象长期治理又长期存在的土壤。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学校育人的主阵地作用,提高校内教学质量,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增强课后服务供给以及时间安排的科学性,让学生在校内“吃饱吃好”,减少对校外培训的过度依赖,减轻学生家长负担。要深入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减缓教育焦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以整治有偿补课等乱象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