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尔古纳法院善意执行传递温暖

民主与法制网 2021-08-05 11:22:28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执行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生活需要,达到了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与保障民生的统一,彰显了“善意执行”理念下执行工作解民忧、保民生、促和谐的司法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因一起机动车交通肇事纠纷,申请执行人刘某曾多次要求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所有房屋,以偿还交通肇事赔偿款。执行法官也多次了解情况,得知该房屋现由被执行人王某的女儿居住,其女儿生活十分拮据,经济上存在困难,房屋一旦被拍卖,王某女儿必须腾出房屋,居无定所。本着善意执行理念,承办法官多次找到王某,没有用冷冰冰的法条去做“最后下达”,而是从情、理、法角度,耐心做思想工作,劝说其想办法主动还款。最终,被执行人王某被法官不厌其烦的释法明理打动,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将筹集的62000元现金交到执行法官手中。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刘哲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