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安装摄像头不该随心所欲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08-10 15:13:51

原标题:商家安装摄像头不该随心所欲

近日,位于广东深圳的某品牌服装门店在女士试衣间上方安装摄像头一事引发关注。从既有的报道去看,该试衣间顶部并无遮挡物,摄像头可以清晰地拍摄到其中的场景。对此,涉事门店工作人员回应称,视频由总部监管,门店无权限观看。品牌营销部人士则称,只有店主和经理有权限查看,位置确实比较敏感。目前,深圳南山警方已介入调查。(8月5日《新京报》)

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企业安全防范意识的提升,多数商家都会在经营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以便震慑不法分子,提升安全度。但在试衣间安装摄像头的做法显然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让消费者心理极度不适,精神遭遇侵害。对此,商家理当自觉整改,相关部门也有必要及时介入调查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试衣间属于经营场所的一部分,但无论是依据法律还是常识常理,试衣间都应属于隐私场所。民法典明确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对此,店家辩解称视频由总部监管,门店无权限观看。品牌营销部人士辩解只有店主和经理有权限查看。但这种辩解显然苍白无力。因为既然是隐私空间,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谁也无权拍摄、窥视,无论商家对视频资料保管的多严格,也不能当作可以拍摄隐私空间的理由。

总而言之,涉事商家在隐私空间内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既不正当,更不合法,应该坚决纠正。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监管部门可对违规者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长远来看,随着监控设备的普及使用,有必要出台专门规范摄像头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查看、拷贝视频资料的权限,并强调摄像头应止步于隐私场所,进而让摄像头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感的利器,让科技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