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旗检察院大力推进听证员“智库”建设

民主与法制网 2021-08-26 13:28:38

本网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孟明)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三个三”工作法推进听证员“智库”建设,将检察听证作为经常性、常态化工作抓牢抓实,努力为检察听证深入开展提供更多杭锦实践样本。

严把“三个关口”,让“智库”建设更加科学

“检察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但是,以前开听证会是临时联系听证员,听证员质量得不到保证,影响听证效果。”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干警苏玉芬介绍道。

今年以来,杭锦旗检察院大力推进听证员“智库”建设,坚持严格把好人员结构关、能力素质关和道德品行关,确保“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在听证员的选择上,坚持专业化导向,依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平台,建立听证员“智库”,囊括了法律专家、心理学教授、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人员等各行业人员,对拟入“智库”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广泛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建议,深入所在单位和居住嘎查村、社区了解工作、生活情况,确保每一名入库人员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能力过硬。经过层层选拔,目前,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首批吸纳听证员36人。

落实“三个制度”,让“智库”建设更加规范

“很荣幸能够入选听证员库,公开听证是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必须认真研究案件和法律条例。”杭锦旗人大代表杜和平说道。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制定完善《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选拔调整制度》《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规范化运行制度》《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监督评价制度》,三项制度共52条内容,从人员选拔调整、工作运转、行使职权、效果评价、监督奖惩等方面做了全面严肃的规定,确保公开听证运行规范。在规范化运行方面,明确要针对性质不同的案件选取合适的听证员,听证员从方案制定、案件讲解、法律引用、现场听证、结果跟踪全程参与,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规范,让“无从下手”变为“有理有据”;在监督评价方面,建立三方监督评价制度,以季度为周期,由当事人、员额检察官、群众作为评价主体,对“智库”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综合运用奖惩措施,调动履职积极性。

发挥“三个作用”,让“智库”建设作用大显

2021年6月7日,杭锦旗检察院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对杨某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法律规定,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并表示这样处理既严格遵照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工作中,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开听证“连心桥”作用,依托听证员“智库”工作制度,主动借助“外脑”,引导听证员在法律监督、矛盾化解、司法为民等方面发挥“守门员”“宣传员”“质检员”的作用,帮助把好案件质量关,广泛传递检察好声音。今年以来,举办公开听证12次,累计邀请听证人员74人,发表意见92条,采纳意见88件,采纳率达95.65%,实现了“四大检察”业务听证全覆盖。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