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喀喇沁旗:“动态式帮教 目标化管理”彰显法治温度
正义网赤峰9月1日电(通讯员崔友 景利宏)在一家洗浴中心,年少无知的刘小雨和朋友看到一熟睡顾客身边有台手机,就动起了盗窃的心思。小雨望风,朋友偷窃,小雨成了偷盗者的同伙。经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2300元人民币。
因为小雨案发时尚未成年,案发后,刘小雨家属代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征得被害人谅解。2020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检察院对小雨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法不容情,却有足够的温度。该院未检部门针对以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考察和监督,大都采用静态的方式,帮教效果并不理想的现状,在这次案件中大胆创新,采取了“动态式帮教 目标化管理”的方式。具体为,该院未检部门为监督对象专门设立监督和帮教目标,然后,根据学校和社区的监督、评价结果,适当调整考察期的长短,从而激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内动力。
3月22日,该院组织召开“检、校、家共建,跟踪帮教"座谈会。座谈会上,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与刘某某家长、老师、代理人及学校领导就刘小雨帮教工作开展座谈,提出在小雨的12个月考验期中,要对其实行动态式帮教目标化管理。此后,学校与该院配合,为监督对象刘某某确定了接受监督期间所要达到的目标。根据该院的要求,学校对小雨实施了目标化管理。同时,该院还与所在村委会、街道、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家长沟通,为刘小雨确定了接受监督期间所要达到的不同目标,让被监管人在完成目标中不断进步。
有了目标化管理,小雨学习有了明显进步。在全旗举办的“两法”知识答题中,小雨的父母和小雨同时获奖,双双走上领奖台。
“动态式帮教 目标化管理”将原来的被动式监督变成了主动性监督,将模糊目标变成明确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检察机关在开展案后监督和帮教工作中的短板,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监督管理,有利于调动被监督对象自我改造的积极性。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检、校、家与社会的共建,不断完善这一创新机制,让监管更有温度,让更多被监督的未成年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