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第一案”,意义非凡
原标题: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第一案”,意义非凡
9月14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成功查处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自营的游戏平台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这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查处的全国文化市场“第一案”。该案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为全国文化执法领域查办同类案件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案例支撑,也让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充满期待。
一直以来,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问题都倍受社会和家长关注。部分网络游戏充斥暴力,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长期沉迷网络虚拟世界,不仅会影响身心健康,还会将游戏情景带入现实生活。国家高度重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律层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1年8月底,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进一步严格管理措施,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但法律不能是一纸空文,需要国家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坚决实施,才能对游戏企业供应商、运营商的不法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全国文化市场首例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案的查处彰显了执法部门的办案态度,体现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此例案件的查处体现了执法部门坚决落实防沉迷工作要求、全力挤压网络违法行为生存空间的决心。
此外,该案件的查处提升了社会各界对于未成年保护法律制度执行的信心,让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效果充满期待。“全国文化市场首例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案”能够威慑游戏供应商、运营商的不法行为,具有一定示范意义,为以后办理相关案件奠定了良好基调,为今后做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能够提醒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熟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仅仅依靠执法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主体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决落实防沉迷工作各项要求,加强未成年人课外健康活动资源供给,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赵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