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械挖掘文物?令人痛心的“保护性破坏”
原标题:大型机械挖掘文物?令人痛心的“保护性破坏”
日前,国家文物局通报,2020年4月至12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阜阳古城遗址考古发掘过程中,存在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考古工地,现场发掘人员擅自变更考古发掘计划,动用大型机械挖掘破坏文物的情况,影响十分恶劣。
据公开报道,阜阳古城遗址是个挺重大的考古发现。根据2020年的考古报告显示,这里共发掘墓葬46座,灰坑41座,车马坑一座。遗址发现有仰韶、大汶口、龙山、商周、战汉、唐宋、明清时期的遗存,出土文物丰富,年代跨度较大。
而且,这个地方还与文献记载“胡国”“钜阳城”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对于研究阜阳地区商周时期历史演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国家文物局的通报公开,我们才发现这丰富的考古成果背后的另一面:现场组织的混乱,手段形式的粗暴。可以想见,精致脆弱的文物碰上震耳欲聋的挖掘机,那是怎样一幅步步惊心的场面。稍有不慎,就是珠碎玉破,片瓦无存。
阜阳古城遗址发掘,最让人意外之处在于,项目团队来自专业的考古单位,但依然展现了颟顸、任性的一面。从这个角度看,确实称得上“性质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专业团队尚且如此,岂不是做了一个“绝差”的示范?
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意识的提升,公然破坏文物已经越发少见,但也随之出现了一种情况——“保护性破坏”。
此类例子不甚枚举,比如2018年,四川安岳县峰门寺的一尊摩崖造像遭遇“土味修复”,被刷成了五颜六色;2017年,凤阳明中都遗址公园被曝“野蛮施工”,工人用电钻将旧砖起掉、换上新砖;2016年,辽宁“最美野长城”被施工单位用水泥抹平,修成了“水泥路”……
这些事例提醒我们,空有文物保护的理念是不够的,更稀缺的是专业和细致。那些早已达成共识的概念原则,亟待落实到具体的操作细节之中。
此外,还要留意到,国家文物局的通报还有这么一句:“同时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扎实推进考古机构和队伍建设,缓解基本建设考古任务压力”。
这或许也是有些文保项目认识有余、专业不足的原因。专业一定是有成本的,全面的勘测、反复的评估、精细的处理,一切都需要人财物的支撑。如果保护力量捉襟见肘,那么选择一种粗暴、简单、“见效快”的形式,也是不难想象的。
当然,专业不足绝不能成为违规操作的借口,它只能是一个提醒: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监督,敦促相关单位尊重专业意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另一方面也要提升社会对文物保护整体的支持力度,给文物保护一个从容不迫、宽裕有余的外在环境。
阜阳古城遗址发掘被通报批评,应当成为一个深刻的教训。挖掘机碾在文物土层之上,实在是令人痛心的画面,这样的“保护性破坏”,绝不应再出现了。(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