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硬招守护百姓“钱袋子”
原标题:以立法硬招守护百姓“钱袋子”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提请本次会议初审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首次亮相。在电信网络诈骗案近年来成为持续困扰人们生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痛点背景下,通过制定专门法律明晰标准、确立尺度,进一步形成和巩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的亮相显然备受关注和期待。
2016年以来,“两高一部”曾两次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统一定罪量刑数额标准,适时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领域的从严惩处。在此基础上,针对法律规定总体上比较分散、体系化程度不高、前端防范和源头治理等法律规定还比较缺乏的现状,制定专门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构建我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制体系、建立预防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专门法律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问题导向和系统治理是草案的一大突出特点。正如有报道指出,长期以来,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导致手机卡、银行卡“实名不实人”,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草案在强化手机卡、银行卡实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有助于破解实名制在一些地方“有名无实”的问题。草案聚焦改号电话、虚假主叫等突出问题,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对此类问题的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责任,有助于有针对性地打击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相关黑产。
电信网络诈骗紧盯老百姓的“钱袋子”,又往往通过网络虚拟途径实施,意味着当事人“一不留神”就可能损失大笔钱财。草案明确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通过立法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有助于构建普遍性、常态化制度机制。
要清醒地看到,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总是善于抓住人心弱点、运用新技术、钻各类规定空子,有效治理这一民生痛点,需要立法出硬招,健全制度机制,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也需要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通过立法推动构建从打到防的全链条、全方位治理格局,让接到陌生电话、填写个人信息、转账汇款时多想一下、多查一下等意识和做法,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标准习惯”。(子长)